黄色网站商业链内幕调查(2) 目前情况下,小型黄色网站都还不具备申请SP的资格,因为申请一个SP需要至少100万注册资金,而且经过2002年大发展,已经得到严格的限制。而代收费,只能通过SP来实现。所以现在的手机代收费,涉及到通讯运营商和SP二者。 那么,在进行代收费时,三者之间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?它们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协议呢?谁获得的利益更大? 目前,经营手机代收费的有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以及电信小灵通这三个运营商。运营商在实现代收费的时候,与服务提供商达成协议,即赢利分成的协议。现在SP网站和运营商达成的赢利分成模式是“85/15”制,也就是SP拿其中的85%,而通讯运营商就收剩下的15%,作为代收手续费。此外,部分运营商还要向SP收一笔“不均衡费”,即:(每月手机用户的下行通信量-上行通信量)×0.05元。如果算上这笔钱,SP要向运营商交纳的比例可能高达30%以上。 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“目前,如交友俱乐部等网站的收费服务基本上是包月的,20元左右的会员费用是很普遍的,从手机上直接扣钱也是很方便的。” 照此推算,假设一个黄色网站有1000名会员,那么一个月的会员收入就是20000元。而黄色网站的经营者只需花费每年不到几百元的服务器托管费和SP的分成。 “实际上,有些大的网站的某些内容并不是自己提供的,它们的SP接口开放给很多内容提供商,这就不可避免地使自己被某些不良信息网站利用,客观上成为黄色网站利益来源的帮凶。”互联网分析师吕伟钢向记者分析道。 一名从事网站经营的人士向记者透露,他们曾与广东联通签订了一个合约,合约上规定:SP提供的短信信息服务,信息服务费与通信费之比不可超过8,并根据信息服务费与通信息的不同比值设定不同的分成比例。当这个比值不超过3时,广东联通向SP结算信息服务费的85%;当这个比值不超过5时,广东联通向SP结算信息服务费的80%;当这个比值不超过8时,则广东联通向SP结算信息服务费的75%。 而关于每一条短信,每一张图片的具体收费,运营商和SP也有明确的规定。比如广州移动有一个相关业务收费的基本准则,SP在制定信息费用时,短信按条业务不能超过2元/条、包月业务每月不能超过30元,以及免信息费等附加规定;WAP按次计费业务不能超过3元/次,包月业务每月不能超过10元。彩信按条业务不能超过4元/条,包月业务每月不能超过40元。彩铃业务按次计费业务不能超过8元/次,现暂不允许提供包月业务。 从上面的协议可以看出,虽然运营商对信息费用有一个上限的规定,但是在这个上限范围内SP可以自由决定每条信息的服务费用,这就为SP留下了很大的利润空间。 比如移动梦网的每条短信收费最低是0.05元,尚可赚钱,而SP却可以自定每条短信2元,是前者的40倍,即使运营商从中拿去15%~30%,剩下的绝大多数算SP收益。现在很多门户网站都是最大型的SP服务商。 据本刊记者调查,虽然2003年经过民间反黄活动后曾经解散了涉嫌黄色的短信联盟,但各种代交费的手段依然层出不穷。经过一年的运营,国内不健康网站依然很多,且都蓬勃发展。比如电影下载,通过短信收费,一部电影大概2元钱,而稍微不健康的淫秽电影则要价5~8元一部。如果一部电影有2万的下载量,就会有总数超过10万元的收入。根据分成,运营商大概能得到1万多的信号费,而SP能有大概一半的收入。经营黄色网站者则可以得到剩下的一半收入。 15%、30%,这两个数字对于运营商来说诱惑力太大了,运营商能够在整个产业链中获得不菲的收益,这也是国内黄色网站能够不断存在并发展的关键原因。